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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对集团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调研

 

作者:周利丽 转贴自:中国农发报 更新时间:2008-7-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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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8日上午,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夏忠仁副局长、执法室主任李正文一行来集团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研。集团公司领导刘身利、郑清智、刘向群、毛振家和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按照中纪委今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集体决定事项的范围和程序,试行票决和程序记录办法”的要求,国资委纪委把央企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2007年以来,央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要求进行专项督查。
         会上,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身利汇报了集团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以及如何进一步规范集团管控的情况,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刘向群做了专题汇报,夏局长对我集团“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一是党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二是对“三重一大”制度建设的认识与党中央是一致的;三是有制度保障、有监督检查、有探索、有创新,围绕“三重一大”建立了28项制度,在体制机制上保证了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正确履行职责、规范用权。夏局长对今年继续做好“三重一大”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按通知要求开展好自查工作;第二,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决策行为;第三,加强制度、决策的执行力,违反制度严肃追究;第四,认真开展好效能监察工作。夏局长最后强调,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要搞好五个结合:一是与民主集中制结合;二是与科学发展观结合;三是与国有资产监管条例结合;四是与企业法公司制度结合;五是与源头治本、构建惩防体系相结合。
         按国资委要求,集团监察部门将对各企业贯彻“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组织开展自查、抽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限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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