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园地|深刻把握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总要求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重庆日报 发布日期:2026-03-09 浏览次数:

“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是一个内涵丰富、逻辑严谨、层层递进的有机整体,深刻回答了政绩因何树、为谁树、怎样树和如何落实等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要深刻把握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要求的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深刻理解政绩因何树、为谁树、怎样树和如何落实等问题,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立党为公”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和宗旨,回答了“因何树”的问题,阐明了正确政绩观的逻辑起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立党为公”是指中国共产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这集中体现为党员干部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的坚守,以及在行动中先公后私、公而忘私,为党和人民事业任劳任怨、奋不顾身。“立党为公”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形成和坚持正确政绩观的根本前提。正确政绩观是将这一理念转化为具体实践的重要载体,也是检验马克思主义政党是否真正“立党为公”的重要标准。坚持“立党为公”,关键在于锤炼党性。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心怀“国之大者”,从思想深处处理好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和个人抱负、个人利益的关系。

“为民造福”体现了党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回答了“为谁树”的问题,阐明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民造福”是指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集中体现为党员干部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造福人民作为自己干事业、创政绩的核心目标,不断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以及在行动中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心系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为民造福”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设立目标、提供动力。正确政绩观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实现“为民造福”,进而巩固执政基础、实现长期执政的重要依托。坚持“为民造福”,关键在于坚持人民至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的重要标准,把造福人民作为谋划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着力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科学决策”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回答了“怎样树”的问题,阐明了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方法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科学决策”是指中国共产党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应用各种科学的分析手段与方法,按照科学的决策程序开展符合客观规律的决策活动。这集中体现为党员干部坚守“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的原则,深刻认识到“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在行动中坚持顶层设计与问计于民相结合,做到科学论证、开门决策。“科学决策”是中国共产党提高自身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内在要求,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路径,而正确政绩观为“科学决策”指明发展方向、提供评判标准。坚持“科学决策”,关键在于坚持实事求是,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发扬民主,尊重规律,充分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同时善于正确集中,把不同意见统一起来,把各种分散意见中的真知灼见提炼出来,把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正确意见集中起来,广泛协商凝聚共识,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真抓实干”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回答了“如何落实”的问题,阐明了正确政绩观由思想转化为实践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落实,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变成现实,把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推向前进,归根结底要靠实干。“真抓实干”是指中国共产党崇尚实干、狠抓落实,坚持精准发力、协同发力、务求实效,坚决反对急功近利、盲目蛮干、弄虚作假,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集中体现为党员干部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在行动中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勇于担当、开拓进取,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真抓实干”是中国共产党践行执政理念、创造实绩的作风保障,是推动正确政绩观落地见效的关键支撑,而正确政绩观是确保“真抓实干”不偏航、不走样的思想指引。坚持“真抓实干”,关键在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方面,要从思想上作风上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克服功利主义、实用主义和官本位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抓督查,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的做法;另一方面,要从制度上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的土壤,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用好考核“指挥棒”,促进党员干部更好担当作为。

“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是一个内涵丰富、逻辑严谨、层层递进的有机整体,深刻回答了政绩因何树、为谁树、怎样树和如何落实等问题。其中,“立党为公”是“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得以形成的逻辑起点,“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必须坚持的价值指引,“科学决策”是“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真抓实干”成为现实的基本路径,“真抓实干”是“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将“立党为公”的执政理念转化为“为民造福”的实际行动,通过“科学决策”和“真抓实干”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政党理论北京研究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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